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2011]80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下发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的通知》([2011]74号)、《西北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简章》等文件,现将我校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和录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由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组织进行。
二、凡联考总成绩在22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附后,录取名额为100名,录取复试比例为1比1.1)。
三、复试时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需准备和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原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5、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复试费为每生200元。
上述材料按以下由上至下的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有任何一项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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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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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
资格审查与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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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携带相关材料
2、注意着装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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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周日)
上午8:30-11:30 |
笔试(政治理论及综合素质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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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103室(与研究生教育院为同一办公楼)
特别提示:外地考生由西安火车站出发:可乘603路公交车到“政法大学站”;由机场出发:可乘机场发往南郊各站点的机场班车,下车后可打车到学校。 |
五、录取标准以每位考生联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联考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合成的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中央政法机关、法指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职法律硕士教育的特性和本校招生政策,凡在西部和基层从事政法工作、在政法系统从事政法业务工作10年以上、曾获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没有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3)在报考资格审查表上提供虚假信息的。
七、录取结果及报到
录取结果将于3月初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予以公布。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学期集中学习时间为3月上旬至4月底,请提前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及生活,按时报到。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进行学习的一种学习方式。我院要求各位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尽可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间的关系,保证集中学习时间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注:鉴于今年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多,生源质量好,联考成绩高于全国平均成绩的考生人数众多,我校正在向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增加招生名额,线下成绩较好的考生请留意,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请联考分数与我校复试分数线相差较远的考生,自行与其他招生单位联系,争取调剂录取机会。
咨询联系方式: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王老师;电话:029-85385137
传真:029-85388136 E-mail:xbyjs@126.com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复试考生名单.doc